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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5年沒調薪!男提前30天申請離職 因3個字竟賠公司13萬][奇摩新聞][111.1.25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y8qc2gk91    時間: 2022-1-25 09:34 AM     標題: [5年沒調薪!男提前30天申請離職 因3個字竟賠公司13萬][奇摩新聞][111.1.25]

對於勞工來說,一個公司是否要繼續待下去,除了看未來發展性外,「薪資」也是一個重要考量。最近在大陸遼寧,有一名男子不滿在公司工作5年都沒被加薪過,憤而提出離職,也按照規定離職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。不料,男子離職1個月後,反遭公司提告曠職並求償2.9萬人民幣(約13萬新台幣),而且法院判准公司之訴,關鍵原因在被告提離職單上寫了3個字。

根據《網易新聞》報導,這兩天在大陸網友間討論最熱烈一則新聞,主題是「離職報告多寫3個字賠公司2.9萬」。事後了解,這名彭姓男子因為不滿工作5年時間,公司都不曾幫加薪,去年3月憤而提出離職。彭男在網路上下載離職信模板,之後改寫成自己的離職申請,他也依規定在30天前提離職,最後在4月23日打包離開公司。
出乎意料的是,彭男在5月20日收到法院傳票,一看竟是公司告他曠職,並要求2.9萬元人民幣(約13萬新台幣)精神損失,彭男見狀當場傻眼,整個人不知如何是好。


更讓男子無法接受的是公司要求2.9萬精神損失法院判准他得全數賠償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全案進入大連法院審理後,彭男在離職信上有「請批示」字樣,這屬於「協商解除勞動關係」,並不符合《勞動合同法》第37條規定的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」之情形,也就是認定彭男雖請辭但並未獲得公司批准,其行為算是曠職,就得必須賠償公司損失。
該起新聞一出,隨即登上微博熱搜榜第2名。有網友直言,這間公司真是缺德極了,認定辭職信是通知而非請求批示;但也有一派人認為,這只能怪彭男自己並未搞清所有狀況,怨不得人,但也因為這起事件,網友們紛紛直呼,「辭職信千萬別亂寫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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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還真是扯,不過若是台灣媒體的報導也是要懷疑其真實性,畢竟事實真相可能不是我們所看到的那樣。




作者: oscar13    時間: 2022-1-25 01:36 PM

真的很傻眼
居然離職還要賠公司錢
沒道理阿
寫離職信要小心
不然虧大了

作者: jimlin100    時間: 2022-1-25 04:01 PM

是資方太賤,還是勞方的日常工作表現讓老闆不開心,離職後還要繼續追殺?
作者: 天下第一站    時間: 2022-1-25 07:40 PM

從末聽過有公司會這樣搞員工,就算做個幾天覺得不合適,直接就不去公司,沒寫離職單也沒事。
法院還判准全數賠償,不愧為人治國家。
作者: yiderlin    時間: 2022-1-25 11:39 PM

不過想離職就離職呀,還寫請批示作啥?
作者: 丫甘    時間: 2022-1-26 09:32 AM

的確阿~文書作業千萬別亂寫啊~特別是看網上的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22-1-26 09:47 AM

正式的程序沒有走完的話,立場就不夠力了。
作者: stone522    時間: 2022-1-26 09:03 PM

正式的東西的確別亂寫,這種太容易被作文章了!!
作者: lonewind220    時間: 2022-1-26 09:30 PM

這告訴我們,不能什麼東西都先抄網路上的,會出事

作者: tooshi    時間: 2022-1-26 09:54 PM

都要離職了還寫請批示?被壓榨習慣了嗎?
作者: EDDY_M    時間: 2022-1-27 03:01 PM

這雖然可以說是他 書信形式的使用方式 不對
不過 感覺 怎麼都是公司 故意的吧
現在的時代 人家既然都照規矩走 就不要挑剔 放他走吧
作者: as8558sa    時間: 2022-1-28 12:40 AM

看到大陸 不意外 對岸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的
作者: gwarlord    時間: 2022-1-28 12:49 AM

這是在大陸才有的吧
台灣,開玩笑,有勞基法保護,
甚至上網宣傳,一下子就可以把公司搞得七暈八素
公司在台灣是弱勢
作者: s35300792001    時間: 2022-1-28 08:10 AM

哈哈 這真的是太瞎了吧
作者: 騙人祥    時間: 2022-1-28 08:31 AM

哇!! 這樣也會被公司告
只能說真的得罪公司了巴~?
作者: ken691680    時間: 2022-1-28 09:04 AM

通常告知主管之後不是會有一遍流程要走?沒有走完就不算離職!
作者: justine0331    時間: 2022-1-28 02:28 PM

包括這則新聞也是網路上抄出來的

大家現在剪貼真的要用腦
作者: aoscar    時間: 2022-1-29 12:44 PM

看起來是被公司認定沒完成離職手續被告
作者: swmp    時間: 2022-1-29 01:36 PM

抄也要抄好 這就是全抄都不看的下場
作者: sb3gx24t    時間: 2022-1-29 04:47 PM

這公司也真缺德 都要走了還陰人一把 難怪5年都不調薪
作者: j3398024    時間: 2022-1-29 05:27 PM

真的不能亂寫這種很正式的東西小心被拿來大開殺戒
作者: jcl1966551024    時間: 2022-1-29 05:32 PM

這事告訴我們中國的規定及法律真是胡扯隨便訂的!
作者: le454868    時間: 2022-1-30 02:58 AM

30天沒放一點屁 不就是本公司不用你了 難道不應該自覺離開嗎
作者: cekcek2011    時間: 2022-1-31 05:32 AM

本帖最後由 cekcek2011 於 2022-1-31 05:33 AM 編輯

最後一段話中肯,某黨為了選舉,唆使1450到處放假消息,或是只報導一部分對自己有利或對敵對陣營不利的,已經不容易看到詳細全盤的面貌
作者: alvin730930    時間: 2022-1-31 10:45 AM

有需要這樣 只是勞工階級 還需要這樣被對待
作者: l6865    時間: 2022-1-31 03:05 PM

哇 文末還要酸一下臺灣媒體真是利害
雖然樓主大酸的也沒錯 哈~~
作者: 練功    時間: 2022-1-31 04:30 PM

感覺大陸才這樣
一般都是按照自己公司訂製的表格吧.........
作者: cafeturtle    時間: 2022-1-31 05:25 PM

這個是甚麼故事 太誇張了
作者: aa0975707559    時間: 2022-3-19 11:44 AM

這就是在玩文字遊戲啊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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